发布时间:2025-10-15 18:15:00    次浏览
7月26日,平凉市文明办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联合举办“诚信平凉”红黑榜发布会,集中发布了全市第三批诚信“红榜”企业36户,“黑榜”企业21户,并对列入“黑榜”的失信企业公布了惩戒措施。 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召开“诚信平凉”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是对推进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力举措。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逐步扩大“红黑榜”发布范围,定期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及惩戒措施,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关注度;坚持把诚信实践活动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体现到管理、经营、服务各方面,逐步形成多部门、跨县区、跨领域信息联享、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监督机制和社会环境。据悉,这是我市第三次集中发布“诚信平凉”红黑榜,前两批红黑榜共发布“红榜”企业94户、“黑榜”企业38户。经市内外媒体相继报道,特别是广大网民通过微信微博转发转载后,引发了强烈社会反响,产生了良好的教育、警示、激励和导向作用。附:第三批“诚信平凉”红黑榜名单为了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按照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市文明办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平凉中心支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第三批“诚信平凉”红黑榜,21户企业列入“黑榜”名单并公布了惩戒措施,36户企业进入“红榜”名单。一、黑榜名单及惩戒措施(共21户企业)(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企业(5户)1.平凉百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双弟)事由:该企业未按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清偿义务,法定代表人陈双弟为躲避债务外出,现下落不明。2.平凉百昌昌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双弟)事由:该企业未按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清偿义务,法定代表人陈双弟为躲避债务外出,现下落不明。3.静宁正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樊强龙)事由:该企业未按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清偿义务。4.庄浪金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柏妨)事由:该企业未按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清偿义务。5.平凉市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会岐)事由:该企业未按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清偿义务,法定代表人邹会岐为躲避债务外出,现下落不明。 惩戒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上列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查封、扣押企业抵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2)对企业的失信行为在征信系统记录,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3)对平凉百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双弟、平凉市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会岐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二)人行平凉中心支行金融系统失信企业(3户)1.平凉商城综合批发市场(法定代表人:黄登贵)事由:拖欠银行贷款本息,长期未还。2.泾川县旭升面粉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旭东)事由:拖欠银行贷款本息,长期未还。3.庄浪县紫金工程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庄定)事由:拖欠银行贷款本息,长期未还。惩戒措施:(1)违约记录记入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降低金融机构内部评级结果;(3)各金融机构终止授信,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列为信贷交易禁入客户。(三)市住建局建筑失信企业(3户)1.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建军)事由:未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约定,多次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惩戒措施: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该企业向社会公示。2.甘肃业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全奇)事由:该公司承建的国网甘肃平凉静宁县供电公司司桥供电所项目,施工现场无施工许可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存在违法分包、违法转包现象。3.甘肃金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尚建忠)事由:公司监理人员长期不在岗,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惩戒措施:对上述2户企业,依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四)市人社局支付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4户)1.北京联阳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本具)2.陕西众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怀良)3.陕西恒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占萍)4.陕西宇旺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桂花)事由:以上4户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不及时,导致农民工群体性上访或多批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惩戒措施: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规定,对以上4户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2)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在工程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五)市工商局失信企业(3户)1.华亭华庭未都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虹冰)2.庄浪县广源皮毛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解峰)3.静宁县宏泰预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事由:以上3户企业连续三年未公示企业年报。惩戒措施: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之规定,对上述3户“黑榜”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3)3户“黑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六)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失信企业(3户)1.泾川县窑店镇佰慧超市(法定代表人:赵世军)事由:涉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惩戒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该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责令改正;(2)处以罚款1万元。2.崇信县涛涛超市(法定代表人:叶转香)事由: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惩戒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没收过期食品;(2)处以罚款5000元。3.平凉双桥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英)事由:该企业所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6日的米香醋,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8187-2000《酿造食醋》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惩戒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15桶;(2)没收违法所得268元;(3)处以罚款5万元。二、红榜名单(共36户企业)(一)人行平凉中心支行金融系统诚信企业(10户)平凉市麦香制粉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银海淀粉有限责任公司静宁常津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东运集团平凉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静宁县德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云翔面业有限责任公司静宁县方圆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陇药皇甫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泾川天纤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崇信森立电建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二)市住建局建筑诚信企业(8户)平凉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平凉新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县丰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庄浪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甘肃省庄浪县陇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县天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县天宸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市人社局支付农民工工资诚信企业(7户)平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凉市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巨星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泾川县丰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庄浪县陇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县天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县元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市工商局诚信企业(8户)甘肃澳厦建设有限公司甘肃平凉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浪县宏达淀粉加工有限公司灵台县正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家园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静宁县兆通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名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上甲宝丰面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诚信企业(7户)平凉市老年养护院食堂平凉市德美商贸有限公司剧院购物中心华亭县砚北煤矿职工食堂平凉市长丰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县家悦购物广场泾川县高平镇亨嘉超市灵台县一中学生食堂注:名单中的重复企业分别按1户计入总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12363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12315食品安全监管投诉电话:12331平凉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电话:0933-8298817